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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冒用他人注册商标被查处

时间:2014-12-07 13:31  作者:京祺商标注册公司

11月中旬,安徽省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责令侵权人赔偿投诉企业的相关损失。

  11月10日,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石台九洲机制炭有限公司投诉,称其在机制炭商品上注册的“仙寓山”文字图样及包装物被江苏省常州市另一企业用在同类商品包装、装潢上,请求该局派员到常州市帮助进行维权处理。

  石台九洲机制炭有限公司注册于2005年,2009年9月14日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成功注册“仙寓山”商标,生产的机制炭产品畅销江浙地区,常常供不应求,这给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其包装装潢等牟利提供了机会。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投诉十分重视,迅速委派商标科负责人和该县仁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于11月11日陪同公司工作人员赶赴常州调查处理。进入市区不久就在小东门市场一销售商处发现了涉嫌侵权的产品,经过调查取证,证实情况属实。但侵权产品大部分已售出,剩余数量只有4箱共计50千克(售价53元/箱)。工作人员随即找到侵权人孙某,通报了此次被投诉和相关调查处理事宜,向其宣传了《商标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告知侵权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孙某就此愿意赔偿石台九洲机制炭有限公司的相关损失,并承诺以后不再销售其产品。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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