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出台意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剑琴)日前,清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清远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2018-2022)》(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清远将加快建立面向市场、运行高效的商标品牌运用体系,着力壮大商标品牌数量,优化商标品牌结构,提高商标品牌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推动实现“清远产品”向“清远品牌”转变。
到2020年注册商标量突破3.5万件
《意见》为商标战略实施提出了明晰的目标——商标品牌总量和质量持续提升,商标品牌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到2020年,清远注册商标量突破3.5万件;证明商标突破10件、集体商标突破5件、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突破20件;地理标志商标突破1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突破50件;同时,商标品牌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谁拥有更多的驰名、著名商标,谁就拥有了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清远企业越来越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事实上,自2010年以来,清远在制度、政策引导和扶持等方面,给予商标品牌发展更大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商标品牌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稳步增长。
根据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清远有效注册商标保持较快的增长,平均增长率为20%。早在2014年,清远就提前实现了《清远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2012-2016)》要求的“到2016年底,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0件”的目标。
此次《意见》出台,也是清远新一轮商标战略,并从注册商标量、商标品牌升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清远商品境外商标注册及建立商品品牌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
以“创牌、用牌、护牌”为重点
《意见》以创牌、用牌、护牌为重点,推动商标品牌战略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大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建设美好清远提供有力支撑。
在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和服务上,《意见》指出,早日申请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各县(市、区)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立商标品牌发展台账,指导大中型企业全部设立商标品牌管理部门;鼓励特色农(林)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开展农业特色产品地;加强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和开发利用,对牵头获得区域品牌的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准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给予奖励;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应用推广,各地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加强境外商标布局,对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单一国家、台港澳等地区注册的商标给予资助。
同时,《意见》提出,配合省工商局安排,在清远建立商标品牌保护运用培训基地,强化基层干部商标业务能力培训,增强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商标品牌融资和资产运营金融业务开展,探索清远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商标权质押贷款合作长效机制。
在强化商标品牌应用监管和保护上,《意见》指出,以中国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和专案行动;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网络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积极培育引导商标代理机构成立和规范发展,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自律管理,建立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